一、报考流程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22年10月25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网上确认: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费
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其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
四、报考点
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50个报考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潮州、云浮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药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医科大学、广州航海学院、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
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或备用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报考要求
(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3.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
4.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
5.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深圳大学和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
2.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
3.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具体如下:
(1)报考厦门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天津农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
(2)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
(3)报考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
(4)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
(5)报考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
(6)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
(7)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
(8)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
(9)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
(10)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
(11)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
(12)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
(13)除以上院校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1点除外)。
4.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
5.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深圳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五邑大学,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
6.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则必须选择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
7.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
8.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
9.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
10.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
11.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可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1、3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