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期限一览
一、最高限额核定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70万元。仅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能,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实际可贷最长年限为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即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日年份—出生年份)+4)。
2、对持湖北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对荆州市“招硕引博”(需主管部门认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3、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拟转换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减去5000元。
二、计算方式
1、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含配偶及共同还款人)×35%×12×可贷年限(按各自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且不大于申请年限)-其他金融机构的欠款金额—为他人担保金额
2、月缴存基数金额以借款人(含配偶及共同还款人)在公积金系统中核定的月缴存基数为依据。非正常缴存的,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认定基数。
3、各借款人依据自身可贷年限单独计算贷款额度后的合计为最终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