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
一、受理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口薄;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备案合同(协议),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
4、备案过的购房合同
5、个人征信
6、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7、首付款发票
8、不动产权证书
9、储蓄卡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