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饶城乡居民医保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一、定额资助参保对象缴费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2.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二、缴费日期与待遇享受日期
1.集中征缴期: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确定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延长集中征缴期至2024年3月31日。
3.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定额资助对象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
1.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
2.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
3.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特殊情况
1.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资助政策由统筹地区参照定额资助标准确定。
2.有多重身份的参保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3.按照《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4号)要求,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4.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特别提醒:
1.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2.无特殊原因,普通居民请记得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缴费参保。否则,超过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的话,是不能随时参保即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而是会有9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