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人流的报销标准如下:
人流(门诊 ) 待遇标准:500元,人流(住院)待遇标准: 800元。
相关拓展:
1、三级医院引产待遇标准: 2000元;一、二级医院引产待遇标准:1500元。
2、上环、取环待遇标准:300元,男女结扎待遇标准: 2000元
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单位统-办理,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办理资料:
1、生育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不提交)
2、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加盖医院公章)、复印件一份
4、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申领表1份(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