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居民医保特殊材料报销政策: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按照政策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补偿。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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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市区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具体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80元(含照护保险个人缴费3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其他县(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5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