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常州市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 缴存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 缴存者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4)两人以上(含)购买同一套住房的,另需提供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注:购房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需同时办理贷款申请。如购房人直系亲属申请提取,另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
二、关于常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提取的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汇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子女,下同)均可提取。所购住房必须采用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模式。
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若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直系亲属而非产权人的,还另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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