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无亏损;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低于2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累计达到3亿元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什么是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但必须经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比之下,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没有上市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有利于其股票的流通和企业融资,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管要求。
股票上市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股票上市可以为企业筹集大量资金,提高信誉度和知名度,增加流动性。而上市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企业必须遵守市场规则,保持透明度和公平原则,并接受监管。另外,上市可能会引发信息泄露风险,或因市场情绪波动而导致股价波动,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