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
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政策实行申报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
同时符合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该子女及其母亲均为宜昌市户籍人口两大条件者均可主动申报。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合法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符合条件者须在子女1周岁以内,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计办自行主动申报,该子女超过1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经费每年结算1次,起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30日,以后为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