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职工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一、办理条件
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灾损金额达到家庭年工资总收入50%(含),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报材料
1*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证明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3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4*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6*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二层E区域45-50号窗口
2、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
4、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2楼
交通指引:
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二层E区域45-50号窗口(乘坐1、7、9、28、29、202、K02、K03、K05、K06路等公交线路在市政府站下车)。
2、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乘坐601、603、609路车在仙游建行下车)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乘坐3路车在涵江建行下车)
4、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二楼(乘坐361路车在笏石车站下车后往前走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