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从业人员等,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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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银行联系方式
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2023年度)
1、调整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
2、调整内容
(1)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8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
3、调整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汇缴2023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办理月缴存额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