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逐年冲还贷、““逐月冲还贷”
附:
一、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说明:该事项的申请材料仅限柜台办理时提供,网上渠道办理无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二层E区域45-50号窗口
2、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
4、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2楼
交通指引:
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二层E区域45-50号窗口(乘坐1、7、9、28、29、202、K02、K03、K05、K06路等公交线路在市政府站下车)。
2、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乘坐601、603、609路车在仙游建行下车)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乘坐3路车在涵江建行下车)
4、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二楼(乘坐361路车在笏石车站下车后往前走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