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商转公”商业贷款转移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
一、转移方式
“商转公”贷款采取“先还后贷”、“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并行的模式,职工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办理。
1、“先还后贷”,即符合条件的职工以自有资金将原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后,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此种方式支持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银行的“商转公”贷款。
2、“以贷冲贷”,即符合条件的职工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原商贷银行的同时,职工以自有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原商贷银行注销抵押登记。原商贷银行是我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的,可选择办理。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通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10家。
二、额度计算方式
转贷额度按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且不超过商业剩余本金,并按千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人采取“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原商业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应还款本金后的金额,并按千元的整数倍确定。
三、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条件
办理“商转公”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1)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
(2)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3)“商转公”贷款计划已征得商贷银行的同意;
(4)申请时能够以自有资金将剩余商业贷款本息一次性结清或将商贷余额与转贷金额差额部分结清;
(5)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
(6)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只有商贷银行一个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已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7)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8)商业贷款按约如期还款,无逾期现象。
四、常见问题
1、为何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必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属于抵押贷款,所以确保抵押物落实是前提。要求办理“商转公”房屋产权清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能够有效管控贷款风险,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2、中心有哪些网点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答:我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寿县分中心、凤台分中心、毛集分中心、矿业集团分中心同步受理该项业务,建议职工选择与转贷房屋在同一区域的网点申请办理该业务。
3、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能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若此类贷款办理“商转公”,则需要将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同时还清,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同一个借款人家庭就对同一套住房申请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