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产检有报销吗
答:有的
仅有居民医保待遇的(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可以报销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费用。其中:产前检查限额报销100元,顺产限额报销400元,剖宫产比照普通疾病比例报销。
根据我市医保现行政策规定,目前我市居民医保一档和二档主要有以下待遇区别:
(1)住院报销。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70%、80%。报销限额:8万元/人·年;二档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75%、85%。报销限额:12万元/人·年。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2)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为一档300元/年·人、二档500元/年·人,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