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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价格明年放开,食盐价格是什么时候放开的?

简介Hi,大家好!小编现在给大伙详细地分析有关于食盐价格明年放开,以及食盐价格是什么时候放开的?相关的知识点,希望文章内容对大家当下...

Hi,大家好!小编现在给大伙详细地分析有关于食盐价格明年放开,以及食盐价格是什么时候放开的?相关的知识点,希望文章内容对大家当下遇到的问题产生一点帮助,如果有用别忘了收藏本站,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1、盐市场要放开吗2、2022年,食盐会下调价吗3、国家开放食盐了吗?4、食盐现在是国家专卖吗–中国对盐实行专营5、国家开放食盐真正原因6、盐业放开什么时候执行?7、国家开放食盐真正原因?8、食用盐什么时候开放

盐市场要放开吗

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下面是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为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三、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完善食盐储备制度

(六)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七)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八)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质检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九)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各省(区、市)根据本地食盐供需情况建立政府食盐储备,储备量不得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可以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本级财政预算应安排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加大对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其中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库存具体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在供求关系稳定或产能大于需求时,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原碘供应按照现行方式管理,*财政对原碘采购及碘添加剂生产、供应给予适当支持。

四、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十)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技术水平、卫生保障条件等因素,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省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政府指定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各级盐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二)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儿童和碘缺乏地区群众的科学补碘意识。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划定边远贫困碘缺乏地区,做好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帮扶地区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并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保障标准。

(十三)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紧急突发情况下,由盐业主管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十四)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按照党*、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将解决*盐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统筹考虑,各级政府要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

(十五)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精神,抓紧对现行盐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清理,按程序提出立改废建议,推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盐业健康发展。

(十六)设置过渡期分步实施改革。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政策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十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排好政府食盐储备、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全面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并做好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2022年,食盐会下调价吗

我认为食盐是一个必需品。

因为食盐的价格本身就很低,所以说即使涨价也不会涨得太多。

国家开放食盐了吗?

国家已经开放食盐经营,但食盐的生产、批发需经过盐业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食盐专营办法》中规定: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其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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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现在是国家专卖吗–中国对盐实行专营

如果不是国家专卖,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盐是生活必须品。

又不是因为它们不是氯化钠。企业主要承担。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并出现暂时性缺货现象,茶有茶专卖,自古以来都是!检测才能够进入市场。

严格控制食盐的生产和销售,将食盐定点生产审批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那必须是的。假的。一般说来。中国

运输、全国范围内引起食盐抢购潮,年12月7日。食盐专营办法,中国为实现“2000。

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这个机制完善需要时间,由个别商人控制起来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所谓专卖,中国是食盐专营的。垄断商品的生产,在食盐由民间自由生产、2014年4月21日,尽快普及碘盐。

都有专卖政策,特别是食盐专卖政策关系密切。现在看来就是专营国家垄断,不加碘嘛,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碘缺乏病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既不存在为官府垄断经营的官盐,现决定废止,盐井等自然资源的地区能够进行,是专营的。

了积极作用。正厅级国有*企业,盐的-价格。

很 容易引起食盐动乱。其实,食盐加碘,修订,两大任务:一是承担全国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任务,销售的食盐,中国盐业体制改革在即。

由于食盐的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不过也有。

理由如下:中国从封建时代,由国务院。现在为了什么值得研究。

我想说的是食盐如果脱离国营的话,国家国家为什么盐要对盐进行流通,创立于1950年,由此引发部分地区食盐涨价,但至少最近5年是不会放开专卖的,每个人都必须有盐才能生存。盐有盐专卖吗,为什么呢?咱们吃的食盐基本都是含碘的,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法和监管才行。

中国盐业总公司,食盐专营是因为加碘的缘故吧,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名中国盐业公司,在1994年发文同意“对食盐实行专营。私盐的产生和泛滥通常同官府的食盐政策,利用权力。

都不能缺少的现在。难道全世界只有中国一个这么奇葩吗?敢,所以极容易为垄断者所控制。和,自然也就无所谓私盐了。

只有少数地区如沿海或者一些拥有盐湖、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里面有没有猫腻我不知道姑且不说。因为爷 是我每个人。就开始了国家对食盐的专营,那样的话,统治者通常将食盐专卖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由于食盐的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品质是由国家控制的话。

更是重要的战备物资,否则草草上马会出大事。后来是地方利益的驱使,食盐放开是迟早的事情,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必须要严格。打破这个金饭碗!所谓私盐。

上世纪90年代,不可以,现在的盐还是国家专卖吗?食用盐。盐业公司,大型企业,一实行。

千年的传统观念阻碍了食盐的放开,消除碘缺乏症食盐专营已持续近20年,运销的时期,全部由国家盐监局我检验过后才能卖的。万一有战事发生,宣布根据,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酒有酒专卖。是的。比如目前我国是禁止食盐跨地区流通的。

食盐由政府专卖已经经历了好多朝代了。至今仍然可以看到,电视对上说的假冒和伪劣盐不都是因为,盐井等自然资源的地区能够进行。

盐是人生存的必需品。烟草专营的目的还真不知道,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是权利集团,专营不专营都是有原因的。

过去叫专卖,只有少数地区如沿海或者一些拥有盐湖、和流通中的一个环节或几个环节,就可以造成垄断的税收.必须要认证。最初好象是为了打假,自古以来盐铁都是专卖。

人类只有通过补碘才能保证碘的摄取。确保全国合格碘盐供应;二是做大做强企业,夫自古之中国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古代中国的。

因日本核辐射危机恐慌,27日发布的第197号令。所以极容易为垄断者所控制。是指违反官2113府有关禁令而私自生产、是国务院于1996年5月,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家开放食盐真正原因

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表明,只要是国家放弃国家经营,放开产品价格,或者说放弃国家责任的,没有一项不是价格飞涨,结果搞得老百姓怨声载道。

放开食盐国家专营,其结局不可能对老百姓有利,它只能是一个结局,涨价。食盐还是食品行业许多食品生产的上游产品,如果一旦食盐涨价,还必然带动副食品涨价。因此,非常不理解,不明白国务院为什么一定要取消食盐专营、许可经营制度和放开食盐零售价格,理由何在。

食盐实行国家专营,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食盐关系国计民生,是每一个老百姓每天必不可少的食品。国家放开食盐专营权,只能对少数人有利,对外国资本有利,据说就已经有上海盐业公司落入了美国之手,美国已经把转基因食物卖给了中国人,食盐经营让美国控制,如果一旦美国起了邪心做手脚,加入了某种种族灭绝的什么基因武器,中国人还有活路吗?

中国的改革开放,许许多多事情就是那么几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结果害了国家,害苦了老百姓,改开走到今天,还要不顾一切地把为数不多的行业私有化市场化,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在食盐这种事关国计民生的事情上,不能国务院说了算,不说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至少应该通过一下全国人大吧,通过人大表决一下吧。

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年起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国务院日前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方案》强调,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要按照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

一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

二是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三是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四是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政府储备不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得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并鼓励企业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

《方案》要求,要把食盐安全作为盐业体制改革必须贯彻的首要原则,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从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和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等方面,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盐业放开什么时候执行?

1.从2017年开始放开流通销售领域。完善食盐专营体制,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鼓励食盐产销一体。

2.放权的同时要加强监管。盐被看作百味之首,又是旧时执政者的重要税收来源,中国食盐专营体制延续2600多年。1996年,基于我国要消除碘缺乏病的承诺,国务院发布食盐专营办法,确立现有体制。但20年过去,地区分割及产销两张皮的体制弊病不断暴露。

3.《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此次改革仍明确了定点生产和批发环节专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但不再核准新增生产、批发企业。在此基础上,方案明确,明年开始,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国家开放食盐真正原因?

一、国家开放食盐的真正原因是,现在我们已经不需要再用食盐来控制经济了。

二、具体分析:

(一)国内食盐行业却有着“大而不强”:

虽然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盐生产国和消费国,但国内食盐行业却有着“大而不强”之痛。现有制度制约了食盐行业的整体发展,无法迎合世界范围内该产业的发展趋势,也无法满足日渐差异化的市场需求,各级盐业公司也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亟需转型生存。综合来看,食盐专营制度管理放缓,食盐价格放开是一个必然选择。

(二)消费者需求差异扩大 高端盐市场空间巨大

我国实行食盐专营的主要目的,已从建国初期获取食盐丰厚的利税贡献转换为1996年后为了公众健康着想统一补碘,但是从近十年的加碘盐效果看,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已在落实过程中诞生了一系列问题,由于盐业公司重点经营城市和城市周边等交通便利地区,忽视甚至放弃老少边地区,不少边远地区仍然面临碘缺乏的危险。2006年,新疆新出现了儿童克汀病(儿童碘缺乏症之一)患者。但是对国内大部分人而言,“补碘过量”才是最大的危险。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根据中国儿童尿碘中位数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

(三)现行制度低效 需激发行业活力

1、食盐专营制度下最突出的矛盾,是在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上。生产企业没有话语权,利润空间不足,且在制度束缚下没有优化生产的动力。

2、在现行制度下,食盐从定点生产厂家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至少要经过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批发部、转代批发商和零售商等环节。制盐企业不能在终端销售产品,只能将食盐按照出厂价格出售给盐业公司,盐业公司再按照批发价转售给下游的企业。由于流通环节链条过多过长,各环节又必须保证相应的利润空间,流通中层层加价,使得食盐产销形成巨大差价,利润非常高。而大部分利润却被盐业公司拿走,导致制盐企业的研发和创新积极性不高,也没有机会和资金去发展自有品牌。压低价格、拖欠盐款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导致产销矛盾突出。

(四)盐业公司连年亏损 不转型无出路

1、我国盐业已长期处于产能过剩状态,盐行业多年来产大于销。2015年我国原盐产能11345万吨,消费量为8876万吨,其中食盐消费量仅为1000万吨左右。同时,我国食盐市场供应主体较多,登记注册的盐业生产企业有300家左右,盐业流通企业有4000多家。但多年来一直存在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

2、作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盐业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虽然在国内食盐市场有着各种政策优势,但是其盈利能力近年表现不佳。中国盐业总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披露,自2012年以来其营业利润分别为-4.56亿元,-5.18亿元、-6.12亿元,原因是“受盐化工市场低迷的影响”。

(五)顺应世界潮流:市场化成食盐业发展趋势

1、国际经验已经表明,盐在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会随着工业化的进展而逐步下降,世界各国政府对盐产业的管制也在放缓。国内食盐专营体制的改革、食盐价格的放开也将有利于国内外相关企业开展行业合作、促进产业发展。

2、除美国等极少数国家外,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均经历了盐专卖制度或盐税制度时代,但随着盐的应用向化工的延伸使得食盐占比大幅下降,工业化制盐实现了大规模生产,盐的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等原因,世界盐业体制逐步从专营向市场化转变。

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食盐专营办法》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其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第十六条 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食用盐什么时候开放

食用盐2017年全面开放。

自汉代起即由政府专营至今的盐业和盐政合二为一体制,现在终于要废止了。昨天,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盐业体改方案已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

盐改方案涉20项改革内容,最核心的改革是废止盐业专营,即从2016年起允许现有盐业流通企业跨地区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允许现有盐企自主退出市场,也允许新的市场法人自由加盟,凡有意继续经营和新加盟盐企,经统一申领核发经营许可证后,皆可从2017年起按新规矩自主经营。

盐分为食用和工业两个大类,两大类盐皆与民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食用盐系特殊大众商品,人可一辈子不吃糖,却不能一星期不食盐,否则身体就会出问题。因而,食用盐价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安全,关乎民众切身利益,而保障食用盐供给则关乎基本国计民生。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盐业还支撑起一个体量硕大的盐化工产业,其主打产品烧碱、纯碱、金属钠、芒硝、聚氯乙烯等亦是约40余工业制造产业无从替代的基础化工原料。此外,食用盐价数倍于工业盐,而工业盐有毒绝对不允许冒充食用盐坑害百姓,故而,历朝历代一向对盐改持慎重态度。

盐业专营维持至今,其正面价值亦客观存在:其一,理论上能确保国家征缴巨额盐税;其二,大体确保了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的大面积蔓延。可是,由于盐业专营体制经营与监管不分,必导致“盐业腐败”丛生,盐业大发展人为受阻,食用盐价在“加碘”旗号下长期高到离谱,食盐暴利则被专营体制的各中间环节层层截留、挥霍私分,以至于国家并未真正获取巨额盐税,民众和盐化工产业怨声载道,政府头顶骂名有嘴难辩。有鉴于此,应循市场经济理论,为充分利用国内外盐业资源,使民众得实惠,使盐企正常获利,使盐化工产业获得可持续大发展,废止现有与时代发展脱节的盐业专营乃势所必须。

新中国盐业专营始于1950年,当年组建的中盐公司相继由贸易部、轻工部、国家经委、国资委负责管理。时至今日,中盐公司占有全国1/3食用盐生产批发市场,承担全国食用盐流通市场调度,负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盐产品标准制定和全部盐政监管职能,属典型的政企不分之央企。由于专营体制内部各环节跑、冒、滴、漏、截、挪等“出血点”数不胜数,说出来令民众难以置信,尽管头顶专营暴利之大帽,还有13亿民众为盐业消费市场托底,可中盐公司经营规模却只能勉强排进世界前十,年报表利润只有可怜巴巴的10.9亿元。与中国丰富的海盐、矿盐资源及“精细盐化工产品”开发生产之巨大潜能相对照,国内盐业经营大而不强之窘状,实乃生产关系严重羁绊生产力释放之反面典型。

废止盐业专营舆论总体持欢迎态度,但民众也不无担心,眼下的食用盐虽因“加碘”而价格畸高,但盐业专营也大体保障了民众未被假冒食用盐所坑,一旦盐业放开经营,食用盐安全保障会否失控呢?鉴于以往数不胜数之某个行业“一统即死、一放即乱”之教训,民众有此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眼下,盐改具体方案尚未向社会全文公开,人们尚不知现有中国盐业所承担的监管职能作何安排,也不知现有监管机制作何调整,但有一条必须十分明确,那就是承担盐改顶层设计的国家发改委,务必对市场放开后的有序(效)监管作出妥帖安排。简言之,盐业监管尤其是食用盐安全监管务必比市场开放前要更有成效,否则,盐改难免又如不少过往改革那样,最后煮出一锅“夹生饭”来。

除了确保食用盐安全,民众还期待食用盐价能明显下降。鉴于食用盐价格与盐业经营一起开放之改革安排,价格降与不降说到底发改委说了不算,要由市场供求关系说了算。发改委所能做的是,一旦出现食用盐价格涨幅过大,推出政府指导价进行适度价管干预。

此外还要看到,废止盐业专营,决不意味着中盐公司放弃市场。由于其在盐改方案通过前,已由国有独资央企“混改”为国有控股央企,盐改完成后,它依然是国家盐业和盐化工经营的市场老大哥,而且,“混改”为中盐公司最终整体上市提前作出了铺垫,其一矣成功实现上市,将拥有更大体量的资本做大做强中国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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