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共有50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37所,科研院所7所,党校1所,军队院校5所。
一、关于江苏省报考点设置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
江苏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点设置情况
报考点代码 |
报考点名称 |
承接报考考生范围 |
3201 |
南京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02 |
东南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03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中国矿业大学的考生 |
3204 |
南京理工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江苏省内除南京地区以外高校(不含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的考生 |
3205 |
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江苏警官学院的考生 |
3206 |
河海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江南大学、金陵科技学院的考生 |
3207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08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的考生 |
3209 |
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扬州大学、省内科研院所、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的考生 |
3210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南京体育学院的考生 |
3211 |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南京地区报考全国地方招生单位(不含江苏)、全国军队系统招生单位(含江苏)以及南京工程学院的考生 |
3212 |
江苏大学 |
镇江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安排在3235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的考生) |
3213 |
扬州大学 |
扬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报考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 |
3214 |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
苏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15 |
无锡市教育考试院 |
无锡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16 |
常州大学 |
常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安排在3242江苏理工学院报考点的考生) |
3217 |
中国矿业大学 |
徐州地区报考该校、江苏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报考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的考生) |
3218 |
江苏师范大学 |
徐州地区报考该校、江苏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报考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的考生) |
3219 |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
淮安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20 |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
盐城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21 |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 |
连云港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22 |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
南通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23 |
泰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
泰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24 |
宿迁市教育考试中心 |
宿迁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25 |
中国药科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26 |
南京邮电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27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28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29 |
南京财经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31 |
南京艺术学院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33 |
南京审计大学 |
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
3235 |
江苏科技大学 |
镇江地区报考该校、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 |
3239 |
徐州医科大学 |
徐州地区报考该校、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 |
3242 |
江苏理工学院 |
常州地区报考该校、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 |
3244 |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 |
徐州地区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 |
3245 |
常州市教育考试院 |
常州地区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 |
3246 |
扬州教育考试院 |
扬州地区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报考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 |
3247 |
镇江市教育考试院 |
镇江地区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 |
二、关于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和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应证明。
3.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